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治理商业贿赂的常态长效机制,根据沪卫文明委(2007)3号《关于在本市卫生系统建立医德档案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建立医德档案的意义:建立医德档案是卫生系统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效抓手,是推进医德医风教育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提髙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的重要条件,是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医德档案的对象:本院在职、在岗职工,重点是医务人员。
(三)医德档案的主要内容及责任部门医德档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德教育
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医学伦理知识和党纪国法教育等情况。
责任部门:党委办、文明办、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及其他相关部门。
2.文明服务
开展文明规范服务、改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尊重病人权益等情况;
责任部门:文明办、医务科、门办、护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3.规范执业
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防止滥检查、大处方情况;
责任部门:医务科、门办、药剂科及其他相关部门;
4.合理收费
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
责任部门:财务科、医务科、门办、护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5.公益活动
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情况;
责任部门:党委办、文明办、团委和其他相关部门;
6.奖励表彰
各级奖励、荣誉、表扬及先进事迹等情况;
责任部门:党委办、工会、文明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7.廉洁自律
收受或拒收、上交“红包”、回扣、提成及商业贿赂情况;
责任部门:纪委、文明办和其他相关部门;
8.违纪惩处
因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惩处的情况;
责任部门:文明办、医务科和其他相关部门;
9.信访投诉
来信来访或病人投诉及核查情况;
责任部门:院办、文明办、医务科、医纠办和其他相关部门;
10.其它
能够反映本人医德状况的材料;
责任部门:文明办、医务科、护理部、门办和其他相关部门。
(四)医德档案的考评方法
1.个人医德考核档案由基本考核内容和附加考核内容组成。基本考核内容为100分,其信息录入由文明办负责;附加考核内容为20分,其信息录入由相关部门负责(考核内容须经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会议讨论确认);
2.奖励内容及分值(封顶20分):
(1)参加职业道德等相关培训教育0.5分/次,最高得5分;
(2)收到表扬信、锦旗或牌匾等0.2分次,最高得1分;
(3)受到上级部门来院检查点名表扬者0.5分/次,最高得2分;
(4)授予院级先进等称号者1分/次、授予卫生系统先进等称号者2分/次、授予市级以上先进等称号者3分/次;
(5)参加志愿服务和医院组织的各类公益性活动1分/次,最高得3分;
(6)上交“红包”、回扣等财物1分/次,最髙得3分;
3.扣罚内容及分值(不封顶)
(1)全年参加职业道德等相关培训教育不得少于总次数的80%,凡低于标准扣3分;
(2)上级部门检查查实的各类违规执业情况扣2分/次;
(3)在上级部门来院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者扣1分/次;
(4)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惩处扣3分/次;
4.医德评定:
医德考核档案由院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考评,考核内容每月统计(文明办),每季度通报;年终由文明办根据一年的医德档案记录,以科室为单位做好每位职工的年度医德档案汇总和评定工作,—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连续两次基本合格将被评定为不合格),其评定结果交科室负责人签收、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五)医德奖惩
1.年度医德评定成绩统一纳入人事部门对职工的年度考核,与职工个人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和奖惩挂钩;
2.医德评定成绩,作为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
3.年度医德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
4.对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等行风问题,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度考核评定不合格,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者缓聘、解职待聘,并按院内和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医德档案制度是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水平的有效措施,也是医务人员医德表现的客观记录。希望全院职工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建设“四有”职工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医德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执行医德档案工作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