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规范院内各项学术活动的组织、申报和实施,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Ⅱ类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一)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作者 — — 第三作者
(余类推)
国外刊物 10—8 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4 学分
市级刊物 5—3 学分
地(市)级刊物 4—2 学分
内部刊物 2—1 学分
3、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 2 3 4 5
国家级课题 10 9 8 7 6 学分
市、部级课题 8 7 6 5 4 学分
市、厅级课题 6 5 4 3 2 学分
4、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6、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过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卫星)Ⅱ类学分,按课件的学时数每小时授予0.5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Ⅱ类学分,按每课件(项目)授予0.5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凡经单位批准,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Ⅱ类学分项目举办
各科室根据业务需求,邀请院外专家或院内专家举办医院层面的学术讲座,可申请授予院内Ⅱ类学分。
(一)Ⅱ类学分项目申请程序
填写《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术讲座登记表》,提前2周交教学管理处备案,教学管理处根据情况授予院内Ⅱ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项目举办要求
Ⅱ类学分讲座每次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40分钟。
项目实施科室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材料交教学管理处,材料包括:活动通知、活动议程、培训讲义、签到表、活动小结并配至少2张活动照片(照片为电子版)。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教学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