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共享陪护床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3.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ZXYZW202515 | 共享陪护床服务项目 |
2.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交付地址:保定路184号
4.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65415910-5398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明、信用证明等相关资质文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xyyb66@163.com(格式:XXXX项目-XXXX公司-XXX联系人)。经审核合格后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谈判。
注:响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带好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明、信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25-5-26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25-5-27 8:15: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保定楼230号8楼会议室
2、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正本电子扫描件出席竞争性谈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官网( https://www.stcmih.com/)—医院动态—招标公示栏目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采购办: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地址:保定路230号 | 地址:保定路230号8楼 会议室 |
邮编:200082 | 邮编:200082 |
联系人:孙老师 | 联系人:刘老师 |
电话:65415910-5398 | 电话:65417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