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PET-CT服务代理机构进行院内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代理机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4如果响应人是响应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响应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PET-CT服务代理机构
2、项目内容:货物及服务项目服务代理机构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有效
3、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4、电话:65415910-5471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1-16 16:00:00截止,至医院采购办(保定路230号8楼 )领取项目标书。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21-11-16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21-11-18 8:15: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保定路230号8楼会议室。
2、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出席竞争性谈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 https://www.stcmih.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医务处 院采购办: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保定路230号6楼 地址:保定路230号1号楼8楼
邮编:200082 邮编:200082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5415910-5471 电话:6541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