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院内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防统方系统升级 |
2 | 全院RIS/PACS软件系统升级 |
3 | 三级等保2.0软硬件建设 |
4 | 移动护理信息系统 |
5 | 移动营养诊疗系统 |
6 | 上级临时布置的其他信息化项目 |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19668)的规范要求,对相关采购项目按医院需求完成整个信息系统工程全阶段监理服务流程,做好每个流程的事务性工作,对项目各阶段文档资料规范化管理,提供完成的归档资料。具体为:1、项目质量控制,2、项目进度控制,3、项目成本控制,4、项目变更控制,5、项目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7、信息安全管理,8、 组织协调,9、安全监督管理,对项目监理的其他要求。
2.1、对项目团队的的其他要求:
1)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须为响应方的在职的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工程师,并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65岁),响应文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2)平时如建设方有特殊要求需要监理工程师到场,响应方应满足建设方的需求,如其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3)监理人员数量及工种应满足所有项目监理工作需要,项目例会及关键工序应保证现场跟踪监理。
3、预算金额:费率﹤2.8%且前5个项目监理服务费之和﹤12万元
4、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
5、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6、电话:65415910-5268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6-7 16:00:00截止,至采院采购办(保定路230号8楼 )领取项目标书。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注:响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带好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明、信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21-06-8 8: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保定路230号8楼 会议室。
2、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文件(一个项目编号)一正四副出席竞争性谈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 https://www.stcmih.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院采购办: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 |
| 地址:保定路230号 | 地址:保定路 230号 1号楼 8楼 |
| 邮编:200082 | 邮编:200082 |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人:刘老师 |
| 电话:65415910-5268 | 电话:65417680 |